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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医学会 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23-03-23

受新冠疫情影响,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医学会科学技术奖(以下简称“自治区医学会科技奖”)推荐工作顺延至2023 年上半年进行。现将2021年度自治区医学会科技奖推荐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推荐途径

2021年度自治区医学会科技奖通过“内蒙古医学科技奖评 审系统”推荐,网址:http: //nmkjj.wsglw. net,或登录内蒙 古自治区医学会官网http://nmgyxh.wsglw.net “科技奖评审”栏一“管理系统入口” — “内蒙古自治区医学会科学技术 奖评审系统”进行推荐(具体操作流程参照附件2进行,《内蒙 古自治区医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》及相关表格均可登录自 治区医学会官网查询并下载)。

二、推荐时间

(一)评审系统开通时间。202332200: 004 22 24: 00

(二)纸质材料报送时间。2023423日至53 (以资料寄出时间为准),逾期不予受理。

三、推荐要求

(一)推荐项目要求。推荐项目须于20201231日前 结题,并在近三年完成,且与该项目相关论文于202012 31日前发表。不接受已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、中华医学科技奖、 自治区科学技术奖的项目。不接受连续两年落选自治区医学会 科技奖的项目。

(二)材料上传及报送要求。按照《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 区医学会科技奖推荐说明》(附件1),真实、完整、准确的在 评审系统上填写相关推荐内容并上传附件材料。推荐单位要严 格审查推荐材料及内容,做好推荐相关工作。推荐材料通过自 治区医学会科技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形式审查后,推荐单位登 录“内蒙古医学科技奖评审系统”下载推荐书,与附件材料统 一使用A4纸打印,胶装成册,一式两份,其中一份须为原件(原 件中《内蒙古自治区医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》须推荐单位签 署意见,加盖推荐单位印章),并按要求填写《2021年度内蒙 古自治区医学会科技奖推荐项目论文发表情况汇总表〉X详见附 3,加盖推荐单位印章),一同邮寄至自治区医学会科技奖奖 励委员会办公室。

(三)其他要求。为了避免泄露课题主要完成人及相关人 员的信息,保证评审过程公平公正进行,除原件外,复印件中 涉及主要完成人及相关人员姓名和信息的内容(包括发表论文 的作者、完成人单位、盖章等)全部覆盖打印。

自治区直属医疗卫生单位、高等医学院校、军队医院推荐 材料,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报送至自治区医学 会科技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;各盟市医疗卫生单位推荐材料经 本单位审核后,由所在盟市医学会审核盖章,统一汇总后报送 自治区医学会科技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。

联系人:高阳金鑫

联系电话:0471 -4913074 (传真)

邮寄地址: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桥靠西街1号内蒙古自治区 医学会010010)

附件:

2023附件1: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医学会科技奖推荐说明.docx

2023附件3:2021年度医学会科技奖推荐项目论文发表情况汇总表.xls

2023附件2:自治区医学会科技奖评审系统操作说明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