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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医学会 关于规范医学鉴定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23-09-25

赤医学会字〔202367

各旗县区卫生健康委,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,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:

现将《内蒙古自治区医学会关于规范医学鉴定工作的通知》(内医鉴函字[2023]32号)转发给你们。市医鉴办重新整理了医疗事故争议技术鉴定委托书和移交书,请结合实际使用。

附件:

1.内医鉴函字[2023]32号

2.卫生行政部门医疗事故争议技术鉴定移交一、二)、医患双方医疗事故争议技术鉴定委托书一、二

 

 

附件1:内医鉴函字[2023]32号.doc

附件2:卫生行政部门医疗事故争议技术鉴定移交书(一、二)、医患双方医疗事故争议技术鉴定委托书(一、二).doc


 

 

 

赤峰市医药卫生学会

2023年8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