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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关于做好第六周期全区医师 定期考核不合格医师离岗培训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24-07-08

赤卫便函〔2024〕121 号

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《关于做好第六周 期全区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医师离岗培训工作的通知》(内 卫办医字〔2024〕369 号)转发给你们。具体要求如下: 

一、各旗县区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按照文件要求指定培 训机构培训。对不合格医师及发生医疗事故负完全或主要责 任的进行培训,时间为 2024 年 6 月至 2024 年 12 月。培训 机构做好培训计划、离岗培训人员认定及培训期满后出具 《定期考核离岗培训意见书》、《离岗培训合格证》等工作。 

二、各旗县区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请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前报送《离岗培训结果汇总表》。 

三、自治区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和市医师定期考核办公 室将不定期对各培训机构进行督查。


市卫健委医政科:李景娜 5992020 

市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:冯庆刚 5891127 王 璐 5891128 

电子邮箱:cfsyywsxh@ 163.com 


附件:

内卫办医字〔2024〕369 号文件

第六周期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人员

定期考核离岗培训意见书

离岗培训合格证

离岗培训结果汇总表




 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

2024 年 6 月 5 日